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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女人的成熟靠的不是年龄,是悟性。
十八岁时,我相信爱情,相信王子和公主在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。二十二岁时,我质疑爱情,相信王子和公主一起合谋杀了写童话的作者,然后收拾行装,各自上路,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。接下来他们会邂逅一个又一个情人,留下一段又一段情史,但是他们不会有婚姻。就算有也是短暂的,毕竟婚姻不像玩过家家那么简单,光有祝福、鲜花、皇冠和盛大的婚礼也是不够的。看看查尔斯和戴安娜这对怨偶就再清楚不过了。
十八岁时,我想不明白“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?”——我困在“需要吗?不需要吗?”的迷宫里出不来。二十二岁时,突然明白: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,不爱一个人同样也不需要。不过,更重要的是当我再有问题想不通的时候,不会再去折磨自己,而是将它抛于脑后,不再去想。
十八岁时,我认为所有的问题都会有答案。二十二岁时,发现许多问题没有答案,许多答案没有意义。
十八岁时,我相信被爱是幸福的,爱人是痛苦的。因为一个是获得,一个是付出。二十二岁时,认为被自己不爱的人爱是折磨,是挣不脱的精神枷锁,是还不清的情债。而爱自己爱的人是享受。无论对方爱不爱自己,付出的感情绝不会白费。因为会被自己的爱打动,会陶醉于付出的过程。
十八岁时,我想要谈很多很多次的恋爱,希望像收集各式各样的邮票一样品味各种不同的爱情。那时认为恋爱本来就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常节目。漫长一生,如果只谈一次恋爱就结婚,一矢中的,没有一点波折,就实在是太不好玩了,总是希望能够折腾出点什么事情来。二十二岁时,发现日常表演的恋爱不是爱情,只是游戏。若真的爱一个人,就算用一辈子的时间还是会嫌不够的。
十八岁时,我坚信痴情女子负心汉。二十二岁时,明白这世上被至爱辜负含恨而死的,不只有杜十娘、林黛玉,也还有武大郎。
十八岁时,我希望能够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女孩。二十二岁时,发现好女孩上天堂、坏女孩走四方。
十八岁时,我以为亲吻是情侣间真心相爱的表白。二十二岁时,发现:不要只因为他(她)亲吻了你,你就必须和他(她)在一起;不要只因为他(她)亲吻了你,你就以为那是爱情。
十八岁时,我不相信一见钟情。认为那只是概率的问题,就像瞎猫碰上死耗子一样,那一瞬间的感觉只是幻觉。二十二岁时,相信一见钟情,那一瞬间触电的感觉也绝不是幻觉或错觉。只是同时很清楚也悲哀地发现白马王子不是只有一个人,而是相似的一类人。
十八岁时,我认为有很多种选择是幸福的。二十二岁时,发现选择本身就是痛苦的。因为在拥有的同时意味着失去。
十八岁时,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,但知道永恒是什么。二十二岁时,明白爱情是什么,不明白永恒是什么。就像三毛在《随想》里说的:“一刹真情,不能说那是假的。爱情永恒,不能说只有那一刹。”
十八岁时,我总是喜欢朝着自己希望的方向去解释真相。强辩说:单恋也是一种爱情。以为曾经沧海难为水,真爱一生只有一次。认为自己的杯子里早已装满了苦茶,即使有再好的牛奶也无处存放了。二十二岁时,发现不管有多悲伤,总有哭完的时候,这就是生活。一章结束了,只好翻过去,因为还有下一章。人生就像一趟开出去的列车,窗外的风景总是在不断地变化。这一生不知道还会遇到多少人,喜欢多少人,不到最后是不会知道哪一个才是我最爱的。
十八岁时,我相信有些事情你越想忘记就会记得越牢。当有些东西你无法得到时,唯一能做的就是永不忘记。二十二岁时,那是狗屁,是自我折磨。那个自己坚持的信念,在别人看来是浪费时间。人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,如果可以把所有事情都忘记,以后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,岂不美哉!
十八岁时,我认为一个女人二十五岁时还没把自己嫁出去,那叫失败。编织了那么多年的情网,却没在爱河里捞到一条小鱼,真够背运!二十二岁时,很崇拜那些二十七、八岁的单身职业女性。认为一个女人 ,总要有独立的事业,而后才有独立的人格。不论你想做什么,都得先真正独立完整地拥有你自己。而结婚后的女人,多半都有奴性。为家庭、为丈夫、为孩子而奔波劳累,却没有为自己好好地活过一天。
十八岁时,我认为自己很简单,希望自己能够像一本读不完的书,随时翻开,都有不同的一页。二十二岁时,发现自己并不简单,有时充斥着矛盾。有些对立的思想竟能在大脑中和平共处。原来认识自己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就像一件雕塑品,从不同的角度去看,会发现不同的智慧。
十八岁时,敏锐的感觉,赤条条的神经对我来说是一种负担,是一种精神摧残。二十二岁时,发现它对我来说是赖以生存的生命的天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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